寄宿家庭徵選資訊如下: (一)寄宿期間:自115年6月20日起至8月2日止。 (二)寄宿地點:大臺北地區。 (三)接待條件:需提供學員獨立房間或單人床(上下舖亦可)、學員寄宿期間之膳食及安排學員與家庭成員共同出遊。 (四)補助金額:提供補助金每日新臺幣1,200元。 (五)若有意願提供寄宿家庭者,請逕填線上報名表單(連結位址)。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