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請旨揭獎勵計畫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間。
2.申請獎勵教師及學生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(如計畫附件1、3)向學校提出申請,由所屬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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